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经市社科联单位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经市委主题教育办公室同意,现将本单位专题调研和转化运用措施完成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意见。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
联系电话:68531565
省委第一巡回督导组:0898-68725031
联系地址:龙华区龙昆北路31号
附件:市社科联单位专题调研和转化运用措施完成情况公示清单
中共海口市社科联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