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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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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管理的通知

作者: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章来源: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点击数:更新时间:2023-11-23 10:40

各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座、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沙龙(以下简称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和民政部《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海南省、海口市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各社科类社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把内容关。各社科类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审核关,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确保不出现政治问题、导向问题、安全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二、严格按照核准章程开展活动。各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要严格按照核准章程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履行内部程序,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三、严禁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各社科类社会组织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合作开展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须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民发〔2012〕166号)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对主讲人和活动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予以把关,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

  四、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社科类社会组织论坛、讲座、研讨会须事先将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主题、时间、地点、规模、参与范围、经费预算及来源,邀请专家、学者及市以上领导名单等有关情况于活动前一周书面报告市社科联。(联系电话:0898-68531565,邮箱:wuyingsong@haikou.gov.vn)

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外事管理规定。各社科类社会组织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以及邀请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外事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批。

六、社科类社会组织不得利用、假借党政机关名义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活动,不得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出席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不得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出席情况、职务(包括在社会组织兼职的职务)等进行虚假宣传。

七、社科类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等活动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工作机制。事前须对活动的主题、内容、拟邀请嘉宾及出席人员进行全面把关,确保活动的政治、学术导向正确;事中须维护好活动现场的秩序,如发现有违背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错误言论,须及时采取措施坚决制止,消除不良影响;事后7天内须将活动书面总结,以及录音整理稿和影像资料报海口市社科联备案。对因疏于管理造成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的活动,将追究主办单位、参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海口市社科类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座、研讨会备案表

                   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8月11日

来源: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辑:海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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